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推进我校集中清理到期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工作,同时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药大〔2022〕63号)有关规定,现对到期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类项目组织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12月前到期的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其他年度已完成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含德育、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共建项目也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3年12月~2024年1月初,按照科学技术部工作安排,提前一周另行通知具体时间。
三、结题验收形式
申请结题的项目由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采取材料验收结题方式进行。
四、结题验收材料
(一)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结题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和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1份(约5000字,突出研究主要内容、发现的问题、对策建议,按以上顺序装订)
(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德育专项需提交的材料
结题报告书、立项通知、课题申报书、课题开题论证报告、课题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鉴定申请书、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研究报告、6000字以内的成果公报和1000字以内供网上发布的内容要点、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影响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按以上顺序装订)。各专项结题要求请查看相关项目的申报指南或鉴定实施细则(见附件2)
(三)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结项报告书》(见附件3)、开题报告及相关论文佐证材料
(四)起草结题验收评审意见
1、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填写《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2020)》(见附件3)。
2、广东省教育规划项目按类别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会议鉴定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会议鉴定表》(见附件4)
3、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填写结项报告书中专家组评审意见页
起草的结题验收评审意见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负责人姓名,电子版发至邮箱:gykejichu01@126.com。
五、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胶装,经财务部盖章后,统一由二级单位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10点前上交至科学技术部413室。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审查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材料是否齐全。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400
科学技术部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1、2023年人文社科类项目需结题清单
2、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相关材料
3、《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2020)》
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会议鉴定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会议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