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类型包括:
(一)资源保护类项目
(二)品种培育类项目
(三)基地与平台建设类项目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事业单位、实体企业、事业单位联合企业申报。联合申报的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含)3家。
品种培育类、基地与平台建设类项目负责人须是在编在职人员且具有高级职称。
(二)申报单位能针对项目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且须完成全部预期目标。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或违法行为,并需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报告。
(四)本着财政资金不重复安排、成果不套用的原则:申报单位需提供自证未重复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材料。
已承担2022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同类项目。
涉及工程基础建设类的项目,其项目实施地点如存在财政资金项目在建或未验收等情形的,不得申报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
(五)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申报项目立即开工的条件,佐证资料齐全,涉及基建内容的要落实相关土地佐证材料等。
(六)申报单位需对上述(二)至(五)所提及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样板见附件3),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填报《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汇总表》(附件2),通过科研秘书报备,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请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5点前,把汇总表发到学校科技部邮箱:gykjc2065@163.com,由科技部统一分配账号填报。
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点。
(二)材料受理
1. 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通过网上系统推送,且必须为盖章扫描PDF。
2.纸质申报材料由二级单位于2023年11月21日12:00前报送至学校科技部402室。。
四、评审程序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申报截止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项目。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用途。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向: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各项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及职工工资;3.企业担保金和弥补企业亏损;4.修缮楼堂馆所以及建造职工住宅;5.弥补单位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6.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7.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的支出;8.购买理财产品、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二)资金管理。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负面清单进行管理,认真做好经费预算,自行承担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责任。在审计或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单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该项目单位5年内的项目申报资格。
六、联系人
(一)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刘凯:020-37288069
(二)学校科技处霍务贞:020-39352065, 沟通软件:kk、学校企业微信
附件:
1.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2023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汇总表
3.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4.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
5.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业振兴行动(专项)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部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