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省级财政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为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2023 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
(二)2022 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截止时间至 2023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率未达 100%的项目。
清单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评价项目须在“广东省级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监控与绩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资金监控与绩效评价系统),登录网址 http://210.76.76.171/gdfme/jsp/login.jsp,(资金监控与绩效评价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填写相应的绩效评价自评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本次绩效自评基准日均为 2023年12月31 日。
自评报告需上传电子文档(word 格式)和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自行OA申请)的电子扫描件(pdf 格式)。资金支出明细汇总表需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范例详见附件4)。
三、时间节点
系统提交自评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 年4月22日。
四、联系人
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企业微信
附件:
1. 需要填报自评报告的项目清单
2. .系统操作手册项目负责人版
3.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4. 资金支出明细汇总表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范例)
科学技术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