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根据《广东省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学校现对此课题进行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老师们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四个研究专题: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三)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重点围绕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以上四个专项我校限额申报20项,拟1万/项。文科类单位限额申报4项,自然类单位限额申报2项,从事相关研究的职能部门限额申报1项。文科类单位指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医药商学院、图书馆。其他单位为自然类单位。
专项研究课题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批准立项。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报 2024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人文社科类)的教师不能同时申报该专项课题。
5、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6、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7、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程序和时间
各类申请书模板(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 https://gdjyky.gdedu.gov.cn/,系统5月19日开放)下载,在网页页面的末端,根据所报类别选择下载。
由于本次是限项申报,所有课题需进行校内遴选,请各位老师留意时间截点。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5月31日(周五)中午12点前,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限额遴选各类课题,并将遴选结果在本单位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请将公示结果与《课题汇总表》(见附件)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至科学技术部。各二级单位递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科学技术部408室,同时递交电子申请书(Word版),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发送到科学技术部邮箱gykejichu01@126.com。
(二)2024年6月7日(周五)前,科学技术部网站公示获得申报资格名单。公示后,获得申报资格者请登陆系统填写申请书,帐号和密码请咨询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三)2024年6月12日(周三)下午4点前,申报者在系统提交申请书。
(四)2024年6月14日中午12点前,科学技术部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单位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科学技术部408室。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065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科学技术部
2024年5月16日
附件: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