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和《广东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广药大〔2022〕65 号 )的文件要求,科学技术部于2024年5月11日对我校实施期到期的广州市科技项目组织了专家验收会。
验收专家对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个别验收申请书财务信息与附件明细清单不一致,已个别通知核对修改;个别附件材料不完整,已个别通知增减。目前通过的验收清单见附表。
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科学技术部,个人反映请署姓名、二级单位反映请加盖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
后续工作:
1.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盖章版的经费明细和经费决算表,两个文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按附表序号命名为:“序号.+姓名+广州市项目经费公开”,例:1.潘学谊广州市项目经费公开,于2024年5月27日前发送到科技部邮箱:gykjc2065@163.com。
2.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州市阳光政务平台,查看验收状态,完成后续流程。下载验收书保存。
联系人: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科技技术部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