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我校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组织了项目的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形成了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项目(2024 年第一批)立项名单。
现将《关于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项目(2024 年第一批)的立项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细则(2024年度第一批)》(见附件2)要求,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联系人:何桂区,电话:39352553。
附件:1、关于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项目(2024 年第一批)的立项通知。
2、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细则(2024年度第一批)。
科学技术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