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学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推荐申报1个,且我校只有1项申报名额。
二、申报条件
(一)科研经费。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二)科研条件。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用于实验、检测、分析、试验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职单位的时间不低于3年,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此外,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体制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三、申报方式
有意申报者请于9月16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申报材料,同时,于9月17日将电子稿及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至科技部,逾期视为放弃校内遴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亚莉
电话:13884413699
附件:1. 我校现有广东省科技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总表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3. 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
4.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及认定报告提纲(2024年,仅供参考,以系统填报为准)
科学技术部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