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我校2024年人文社科类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的通知

编辑: 余静辉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23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推进我校集中清理到期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工作,同时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药大〔202263)有关规定,现对到期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类项目组织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412月前到期的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其他年度已完成的教育部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含德育、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共建项目也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412月~20251月初,按照科学技术部工作安排,提前一周另行通知具体时间。

三、结题验收形式

申请结题的项目由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采取材料验收结题方式进行。

四、结题验收材料

(一)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结题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和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1份(约5000字,突出研究主要内容、发现的问题、对策建议,按以上顺序装订)

   (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德育专项、教育科学研究专项需提交的材料

结题报告书、立项通知、课题申报书、课题开题论证报告、课题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鉴定申请书、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研究报告、6000字以内的成果公报和1000字以内供网上发布的内容要点、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影响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按以上顺序装订)。各专项结题要求请查看相关项目的申报指南或鉴定实施细则(见附件2

(三)起草结题验收评审意见

1、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填写《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2020)》(见附件3)。

2、广东省教育规划项目按类别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会议鉴定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会议鉴定表》(见附件4

起草的结题验收评审意见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负责人姓名,电子版发至邮箱:gykejichu01@126.com

五、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胶装,经财务部盖章后,统一由二级单位于20241216日上午10点前上交至科学技术部408室。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审查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材料是否齐全。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065

 

 

 

科学技术部

20241123

 

 

 

附件:

12024年人文社科类项目需结题清单

2、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相关材料

3、《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2020)》

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会议鉴定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会议鉴定表》

 

 

上一篇:转发关于开展 2025-2029 年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广州市科协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科普经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