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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编辑: 黄雪儿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学校高水平科技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将作为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岗位竞聘、评先选优及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填报途径与主体

(1)填报途径:

通过“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可从学校主页“门户信息”登录“科研系统”)。

(2)填报主体及责任:

纵向:由相关项目主管老师负责项目基本信息的导入,再由课题负责人完善相关项目信息,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若存在尚未录入系统的项目,则由课题负责人统一上报给科研秘书(上报填报模板为:附件4),科研秘书于12月14日17:00前统一上报给系统负责人。由系统负责人统一导入,课题负责人完善相关项目信息,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横向科研课题:由项目负责人录入并负责完善信息,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学术论文:由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录入并负责完善信息,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成果奖、新药、专利、著作等:由成果人录入并负责完善信息,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主办会议:由学院科研秘书录入,学术交流由参与人录入并由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科研人员填报操作可查看:附件1。

科研秘书审核操作可查看:附件2。

三、填报范围与要求

(1)填报范围:

主要填报与完善信息为2024年度我校教师获得的科研项目、成果、专著、科研论文等。

成果取得时间范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填报要求:

严禁重复上报科研业绩,同一成果限统计一次

完整且真实填写所有作者及其所属单位信息,正确选择“作者角色”。

并列第一作者和并列通讯作者的排列顺序需按原文顺序真实列出。

专著需为理论著作,不含教材、资料、工具书等。

如填报时出现填报内容不明确时可咨询相关项目主管负责人进行确认,相关项目主管负责人分类可查看:附件3

四、填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个人填报: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科研成果的填报与完善工作。

科研秘书审核:科研秘书需对教师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问题,需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进行修改。

学校审核:经科研秘书审核后,学校将对填报信息进行最终审核。

工作量统计的最终数据以(审核状态:学校通过)为准来导出数据,导出数据后发给各学院科研秘书,后由各学院发表给相关项目负责人核对,核对无误后学院交签字盖章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到科技部。

  注意事项:

已调离或退休的教师,如有科技成果产出,需由团队其他成员负责录入,并由科研秘书审核。

填报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科技部黄雪儿联系(联系电话:020-39352400)。

五、进度安排与数据更新

1.个人填报: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6日

2.二级单位审核: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1日

3.图书馆审核:2024年12月22日-2025年1月4日

六、其他说明

科研项目及科研平台信息填报时,需同时完善项目成员、合作单位以及项目预算信息,三者缺一不可,方可提交。

在科研系统中,所有数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全部完善,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无误。请老师们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附件佐证材料对于项目的验证和审核至关重要,请老师们务必重视上传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相关填报的材料附件可查看科研系统通知v5.0中的填报细则)

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请老师们严格遵守提交时限。逾期未提交或未完善的信息,系统将不再受理。

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科研秘书需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对所有提交的信息进行细致核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科研系统使用说明--科研人员

附件2:科研系统使用说明--科研秘书

附件3:系统填报相关项目主管负责人分类

附件4:纵向项目未录入统计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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