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关于2025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1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
二、材料要求
(一)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所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二)“书面材料”指:
1.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原件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如何产生、公示情况等信息。
2.推荐书原始件1套,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三)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说明理由。
三、注意事项
(一)我校推荐项目所有类别合起来只有1项。
(二)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其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
(三)已推荐省级政府奖项、全省其他社会力量所设奖励项目未获奖的,可同时推荐本奖项。
(四)当年同时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和本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在该项目已被公告获得其它奖项后,其在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奖励程序终止。
(五)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六)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七)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八)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之后。
(九)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十)申报截止时间:书面及电子材料2025年1月13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亚莉 020-39352163 邮箱:xiayali@gdpu.edu.cn
附件:
关于2025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推荐书.doc
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推荐书.doc
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推荐书.doc
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docx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