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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编辑: 黄国彪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09   浏览: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及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粤科规范字〔20245号)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更好执行,现将2024年度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尚未验收的省基金项目

  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省基金委受理(验收申请书系统状态为“已受理”)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4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内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支出及取得的成果情况(填报本年度的数据,如2024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数据统计范围是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引请见附件1

  (二)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于2025210日(星期一)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要求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委员会将给予提醒、责令整改、启动强制终止项目程序等处理。

三、二级单位事项

(一)审核流程二级单位管理人员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查看执行情况报告”模块,查询本学院应填写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项目清单(也可联系科学技术部获取部门清单)。并通过在线审核功能(审核要点见附件2)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须退回,待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审核。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引请见附件3

(二)提交时间:2024213日(星期四)前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核并提交至科学技术部。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联系人:黄国彪,39352058




科学技术部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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