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部“关于进一步细化2025年预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度的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进一步细化工作。
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预算经费包括:2024年教育厅项目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重点实验室建设费及运行费,请使用上述3项预算经费的部门或个人,若本年度需要在该经费中支出会议费(举办)、培训费(举办)、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按要求填写《2025年预算细化表》(见附件2),于2025年4月29日中午12点前通过工作沟通发回科学技术部。
联系人:何桂区,电话:39352064。
附件:1、关于进一步细化2025年预算的通知
2、2025年预算细化表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细化2025年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经费使用规范,严格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清单80条中清单第5条明确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第6条强调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第25条规定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等经费的预算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准细化2025年度预算编制
请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2025年度的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进行进一步细化。若本年度计划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用于上述三项支出,请按照要求填写详细的预算细化表,并于2025年4月29日下班前通过工作沟通发回。逾期未报的视为本年无此项支出计划。
二、明确经费支出范围界定
1.以上预算细化经费仅指学校(含各二级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参加上级部门或外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属于差旅费支出,无需填报。
2.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服务性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对社会或外单位举办的培训班收入,培训支出无需填报。若将该部分收入资金改变用途,用于会议、因公出国(境)、因公接待等支出,则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填报。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预算细化工作,确保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业务指引,请及时与财资部联系。电话39352020,联系人:廖新来、何鸿基老师。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