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重要论述精神及广东省委“1310”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推动校地、校企科技合作,规范“百校对百县”科技帮扶项目管理,明确纵向(地方政府类)与横向(企业类)项目的差异化实施路径,强化对校内科研团队的激励与培育,聚焦县域产业需求,通过“需求征集-精准对接-项目孵化-成果转化”全流程管理,实现科技赋能地方发展与校内科研团队能力提升的双向目标,现通知如下:
一、“百校对百县”科技帮扶项目需求分为纵向项目需求与横向项目需求。纵向项目需求是由地方政府(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通过正式公文提报区域产业技术需求。横向项目需求是由企业自主申报或通过地方科技部门推荐提交技术需求,需签订保密协议。其中已与校内科研团队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需求,经审核后不对外发布,直接进入定向孵化流程。
二、科学技术部收集整理需求信息,建立“技术需求库”,并组织专家对需求的技术可行性、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分级评估。
三、纵向项目通过地方政府官网、学校科学技术部官网及合作平台公开发布。横向项目仅通过学校科学技术部官网专栏定向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需求不得公开。
四、项目申报。校内团队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鼓励跨学科组建联合团队。团队应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部门审查核实后,在规定期限内由所在部门汇总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跨专业、跨学科、跨部门的纵向项目,由项目主要申请单位负责组织、审查和汇总工作。其中企业横向项目申报需附前期对接协议或意向书。
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的实施、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及相关性负责。项目负责人要诚实守信,对科研信用负责。项目负责人要熟悉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要负责做好科研日志管理和科研档案管理,按照预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评审。纵向项目采用“专家评审+地方政府答辩”双轨制,侧重技术落地性与社会效益。横向项目由校企联合专家组评审,重点评估成果转化潜力及企业匹配度,同时对已成功对接企业的团队项目实行“免评审直通车”机制,优先立项并匹配资源。校内团队首次申报项目可申请“培育基金”支持。
七、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科研项目立项后,纵向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校内科研骨干+地方技术专员”联合管理。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按照项目研究工作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力量开展工作。科学技术部会同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要对实施研究计划所需的条件给予支持并督促项目组按研究计划开展工作,每季度向科学技术部提交进展报告,确保项目的完成。横向项目需按季度向企业提交阶段性成果。
八、重大事项报告。在科研项目研究计划实施中,预期目标和研究内容有重大变动的以及终止计划实施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办理审批手续,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或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九、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或项目管理方面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将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广药大〔2020〕15 号)处理。
十、纵向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广东药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广东药科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十一、实行“红黄牌”制度:
(一)中期检查未达标项目亮黄牌,限期整改;
(二)结题验收未通过项目亮红牌,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十二、建立黑名单机制。提供虚假需求的企业或团队纳入诚信档案。
十三、本通知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