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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华现金奖励公示

编辑: 叶添裕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16   浏览:

广药大科公2025年第08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科技产业开发与合作管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2196 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科技成果名称

名称(专利号:)一类具有荧光活性的吲哚嗪环-1,2-二酮及其衍生物的制备方法(202010149801X);一种通过无金属光催化制备吡咯[2,1,5-cd]吲哚嗪环衍生物的方法(202010057916.6)

成果种类及转化方式

专利转让

转化收入及取得时间

上述项目于20231月到账2万元。

奖励人员信息

姓名:曹华

现金奖励信息

2万到账经费扣除:学校及院部占比10%,1.8万元作为现金奖励。

分配方案如下:曹华提取1.8万元。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NO



若对上述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分配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31日)内向学校科学技术部书面实名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  020-3935240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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