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总结验收组织程序,采取“团队总结+派出单位验收评价+科技部门核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二、总结验收范围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第一批)的通知》(粤科农字〔2021〕171号)选派的121个团队及派驻任务,任务期限为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广东省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清单(第二批)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1〕230号)选派的300个团队及派驻任务,任务期限为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
2021年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选派的第三批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任务不纳入此次总结验收范围,由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总结验收。
三、工作流程
(一)特派员团队总结
第一批、第二批团队按照本通知模板(附件1)认真总结驻镇帮镇扶村帮扶成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派出单位相关业务部门。
(二)派出单位验收评价
根据各团队提交总结材料,派出单位组织开展团队派驻任务的验收评价工作,重点考察各团队派驻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驻镇工作队或乡镇政府满意度情况,形成验收评价结论及意见(附件2)。评价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结论应如实、客观地反映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帮扶成效。
(三)科技部门实地核查
根据各派出单位提交的验收总结报告,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将会同专业机构,视情况选择部分团队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10%,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团队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验收总结材料(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科学技术部402室,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1293330597@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市**县**镇+团队负责人姓名”。
五、联系人及方式
陈颖,020-3935240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