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和《广东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广药大〔2022〕65 号 )的文件要求,科学技术部对我校实施期到期的项目组织了验收。其中15项于2025年4月29日组织验收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了审核,38项由科学技术部根据申报通知中陈述的“预期代表性成果 ”5 种情形之一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所有项目全部通过验收,验收清单见附件。
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科学技术部,个人反映请署姓名、二级单位反映请加盖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联系人:霍务贞,联系电话:39352065
科技技术部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