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创造性,激励我校教师积极申报省部级及以上各级别科技成果奖。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以立项形式启动2025年广东药科大学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导向
挖掘我校特色与优势科技成果,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技成果项目,提升学校整体社会服务能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原则
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遵循“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全面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要求如下:
1.调研学习。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团队应广泛开展调研,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申报相关的培训学习,了解自身的优势和不足,相关成果应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或成果转化等方面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影响广泛。
2.建好队伍。第一完成人应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其他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分工明确。鼓励跨专业、跨单位联合培育,但须以广东药科大学为牵头单位。
3.补齐短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科技成果研究领域,找出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补齐短板。
4.材料凝练。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等方面进行反复凝练,挖掘内涵,做好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材料的梳理与升华。
三、申报类别
参照各级各类政府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并结合学校实际,共设设7个奖种,分别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
1.突出贡献奖:支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科技创新工作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个人。
2.自然科学奖: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自然科学奖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强调从国家长远需求出发,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要求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且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23年5月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3.技术发明奖:支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技术发明奖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强调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鼓励提名来自企业界,做出有助于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的重大技术发明的优秀技术发明人。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的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发明人在提名项目中的排名优先)。
4.科技进步奖:支持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国家或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科技进步奖注重创新性、效益性或者普惠性,强调从国家急迫需要出发,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的贡献和成效。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科普类成果应当是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技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作出重大贡献、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原创成果,包括科普作品、科普项目及科普理论研究等。
5.科技合作奖:支持围绕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对本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境外个人、组织。
6.青年科技创新奖:支持在科学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青年科研人员。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必须提交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
7.科技成果推广奖:支持将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推广应用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促进本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个人、组织。主要奖励由粤东西北地区个人、组织牵头完成或在粤东西北地区推广应用的优秀科学技术成果。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原则上应当有粤东西北地区组织参与。
四、申报条件
1.成果申报人应是我校正式教职工,申报的成果奖归属广东药科大学,并在知识产权方面以及主要完成人排序上没有争议。
2.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成果奖申报。曾获我校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3.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2023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申报书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
4. 未获得政府部门奖项的科技成果,未获得具有推荐国家奖资格的国家级一级学会(协会)奖的科技成果。
五、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及申报书均参考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相关通知及填写说明。
1.成果申报人填写《广东省科学技术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6),并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2. 材料审查。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填写《2025年度广东药科大学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7)。
3.材料审核及评审。科技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4.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呈学校批准后给予经费支持。
六、资助限额及资助金额
全校教师自由申报,各二级单位不限项,科学技术部组织校外专家集中评审。资助金额15万/项,分2期下拨,立项后下拨一半经费,中期验收合格后下拨另一半经费。
七、提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提交至行政楼南楼408,联系人:夏亚莉,联系电话:39352163.
科学技术部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1-6:广东药科大学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及填写说明
7.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度申报科技奖培育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8: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