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本实验室”)于2021年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建设,以广东药科大学为依托单位,联合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共同建设,聚焦药物警戒关键技术与评价领域,推动我国药品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推动本实验室开放交流与合作水平,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实验室2025年度拟设立一批开放课题,欢迎国内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科技工作者进行申报和合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课题选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2025年度拟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 特殊人群(儿童、老年人等)药物警戒研究;
2. 药物警戒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治理及应用研究;
4. 药物警戒信号检测规范化流程研究;
5.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药物警戒信号检测质量管理原则及方法研究。
二、立项资助力度及研究周期
拟立项资助5项,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 2026年6月。资助经费于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者应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且非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联合单位固定工作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请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申请的课题由本实验室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资助。开放课题的评审结果和批准立项通知将通知申请者本人。
3.课题结题时成果需达到考核指标的要求,依托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含论文、专利、软著、标准、获奖等)为本实验室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产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需署名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或“NMPA Key Laboratory for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Pharmacovigilance”,同时基金资助需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编号XXXX)”或“Supported by Open Projects Fund of NMPA Key Laboratory for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Pharmacovigilance(No. XXXX)”。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寄送至本实验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邮编:510006,联系人:刘佐仁,联系电话:1361***8882),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指定邮箱(gdpc1223@163.com)。如有涉密材料,应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2025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药物警戒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警戒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