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大科公2025年第11号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科技产业开发与合作管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21〕96 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科技成果名称 |
治疗缺血性中风脑清喷鼻乳剂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010611075.5) |
成果种类及转化方式 |
专利转让 |
转化收入及取得时间 |
上述项目于2022年3月到账6万元。 |
奖励人员信息 |
姓名:杨帆、潘育方、祝维峰 |
现金奖励信息 |
6万到账经费扣除学校学院及税费部分,5.2万元作为分配。 分配方案如下:杨帆提取2.9万元;潘育方提取0.3万元;祝维峰提取1万元;1万元用于科研经费。 |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
NO:2022440003000310 |
若对上述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分配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4日)内向学校科学技术部书面实名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 020-3935240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