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干宁教授参与申报的成果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技部办公室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科学技术部
联系人及电话:夏亚莉,39521363
附件: 公示材料.pdf
广东药科大学科学技术部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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