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

编辑: 郑聚荧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05   浏览: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新材料重大专项专项办已发表《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103/5783.html)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 1 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每年累计科研投入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项目责任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有参与单位均须签署标准格式的诚信承诺书。

二、具体要求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0:00至2025年12月18日16:00。(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12月15日前将“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等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科学技术部 郑聚荧

联系电话:020-39352058

联系邮箱:zhengjuying@gdpu.edu.cn


附件:

1.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须知

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5


上一篇:关于申报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公示

下一篇:转发“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