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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利明1项专利转让公示

编辑: 叶添裕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2-04   浏览:

广药大科公2025年第20


现有我校潘利明、吴继婷、李颖琪、黄伟业、林铟潼、陈瑞松、张涧的一种芳香南药复方精油及其制备方法(ZL 2022 1 0359717.X)1项专利的所有权拟进行转让,拟转让给与合肥兴之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广东药科大学拥有的发明专利,转让金额拟定为3万元(人民币)。

成果发明人均同意转让并与受让方达成初步意向,已经经过公开市场询价确定价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4日始至2025年12月19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部反映。

联系人:叶添裕 020-3935240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1、专利证书

2、无关联承诺和二级单位意见

3、企业营业执照(受让方)

4.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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