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通告和项目指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集中接收项目类型: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C类,含延续资助)、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A、B类)、卓越研究群体项目(A、B类)、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 非集中接收项目:不在集中接收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事宜将另行通知,请相关申请人提前向科学技术部报备申报计划。
3. 全面无纸化申请:所有项目类型均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项目获批后,再将签字盖章页原件按要求提交。
4. 校内截止时间:我校最终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6:00。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设定内部截止时间,并做好形式审查与质量提升工作。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与条件要求
1. 系统与账号:
项目申请书均需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撰写提交。
已有账号者请直接登录,并核对、更新个人信息及所在单位信息;切勿重复开户。
新调入人员可使用原账号,但需将依托单位变更为“广东药科大学”;无账号人员请向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通。
忘记密码可通过系统“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自助解决。
2. 申请人条件:
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申请截止日期前未获得学位者,原则上不得作为申请人。但我校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导师同意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时须提供导师亲笔签名的同意函(说明项目与学位论文关系、工作时间保证等),并作为附件上传。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及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
无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者:需有两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并将推荐信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非全职聘用人员:应当在人员信息中如实填写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个人简历中的“科研与学术工作经历”部分,应当体现当前兼职工作经历。
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人员:经与我校协商同意,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时须在信息系统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详细说明研究经历,并上传签字盖章的依托合同扫描件。
3. 合作研究与境外人员:
项目主要参与者中有境外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与,无需填写合作单位。须提供其签字的《知情同意函》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主要参与者中有国内其他单位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须是一级法人单位。
涉及合作研究的,应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外拨资金单独说明。
三、申请书撰写与形式审查要点
1. 认真阅读指南与规定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以下规定、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需要特别注意关于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要求、科研诚信等要求。“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类别项目的特殊要求详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2. 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需严格遵守限项申请规定,自行确认本人及参与者是否超项。尤其注意:
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含参与)相关项目总数限2项。
无高级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限2项。
同年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并说明区别与联系。
防止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科学基金项目重复申报。
3. 申请书内容要求:
身份信息真实性:
申请人需确保申请书中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国家基金委将严查人员信息真实性问题。申请人与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此外,凡申请书涉及国外(境外)合作者的,务必提供其正确、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
研究属性选择: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前者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的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后者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申请代码:
应尽量选择至二级代码(4位数字),并注意特定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
人员简历:
主要参与者需通过系统邀请在线填写并上传PDF版个人简历。代表性成果应上传全文或关键页扫描件,并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及本人贡献。
预算编制:
请申请人在申报资金预算前,认真阅读以下文件: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9);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预算编制说明》(附件10)。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经费预算制,申请人应按照上述文件的具体要求,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仅对直接费用进行预算编报,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由申请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有关科目定义、范围和标准等如实编列。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注: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等应开展预算评审。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经费分配情况予以说明。
科研伦理与安全:
涉及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体研究、动物实验等内容的,须按相关规定上传伦理证明等附件材料。
人工智能使用声明: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起始时间:
项目起始时间一般填写2027年1月1日。
4. 防范学术不端:
严禁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项目类型、不同依托单位或不同申请人名义进行重复申报。基金委将进行内容查重。
四、伦理审查安排
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电子版附件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为配合做好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请申请人积极与动物中心或附属第一医院两个伦理委员会联系,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1.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于2026年2月28日前交到学校实验动物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锦红 电话:39352152。
2.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涉及临床医学伦理(含生命科学部项目中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项目申请人,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根据要求(附件2)将所需材料以“202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姓名”发至张医生邮箱gylunli@163.com,由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统一召开会议进行伦理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附属一院医务科张医生,电话:020-87609616。
五、校内受理时间安排
1. 2026年3月1日前:各单位组织申请书打磨与完善。
2. 2026年3月1日至13日:申请人系统提交,二级单位开展形式审查并在线审核提交。各单位需向科学技术部报送《项目申报情况表》、《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内容和形式自查表》。
3. 2026年3月14日至18日:科学技术部集中复核,在线提交至基金委或退回修改。
4. 2026年3月19日:学校统一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特别提醒:学校将以各二级单位于3月13日16:00前正式提交的申报清单为准受理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郑聚荧
联系电话:020-39352058
七、附件材料:
附件1: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表
附件2:医学伦课题立项前审查材料
附件3: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情况表
附件4:在职研究生导师同意函
附件5: 专家推荐信(中级且无博士学位人员适用)
附件6: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协议
附件7:如何填报项目申请
附件8: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
附件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
附件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预算编制说明(除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以外)
附件11: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内容和形式自查表
请各有关单位及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科学技术部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