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申报 2027 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27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
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不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者须经2位高级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3.同一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已获(在研或已结题)广东省中医药局同类别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5.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三)中医药临床研究
1.按照《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医疗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中医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科技函〔2025〕261号)要求,涉及“中医药临床研究”的项目,申报项目须经申请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及协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伦理审查报告》。
2.中医药干预性研究,申请人需为我校附属第一医院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开展中医药干预性研究, 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申报流程
(一)我校限额申报28项,在全校范围内征集,若征集数量超过28项,由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公示、推荐。
(二)账号开设 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使用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zyky.gdmde.net/ ), 实行网上申报。获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获得推荐资格后由负责人填报《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账号开设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kjc2065@163.com。科学技术部将根据申请表新建账号。申报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获取账号后需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三)在线填报 项目申报负责人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验证章), 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研究中涉及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书中如有保密内容,不得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请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提交纸质材料并单独封装。
(四)纸质版提交 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 项目申报负责人下载申报书 PDF 文档(带水印码)、打印、签名,一式两份,形式审查表一式一份。由承担单位统一收集提交至科学技术部408室。由科学技术部统一申请盖章。
(五)盖章版材料上传系统 申报书及形式审查表由科学技术部统一盖章后下发,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申报书纸质版、形式审查表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纸质版及扫描件与系统填报内容文件须保持一致。
三、申报过程各时间节点
(一)项目征集、遴选
参加学校评审遴选纸质版材料报送:
1.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一式三份,简单装订。学校遴选阶段,本通知“注意事项”要求的附件都不需提供。
2.2027年度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承担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由承担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到科学技术部408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ykjc2065@163.com。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8日中午12点。
(二)系统提交
获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除附属第一医院均无需承担单位审核。网上申报提交和承担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中午12点。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
项目申请书系统提交,通过审核后,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1.项目负责人打印有水印号的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伦理审查报告/伦理承诺书等附件为原件,简单装订;另一份长尾夹夹住),签字,合作单位盖章。
2.《形式审查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自行审核打勾。
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5月13日中午12点前由承担单位统一提交至科学技术部408室, 由科学技术部统一盖章。
(四)盖章版材料上传系统
申报材料盖章件扫描版上传系统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下午4点。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研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二)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7年1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结题。
(三)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一般分为立项资助(资助经费1万元,0.5万元)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内容、目标及经费一经立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批准经费不足,缺口部分项目负责人自行补足。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需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药大〔2025〕139号)规定,预算7%作为科研公共资源占用费和管理费。
(四)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医疗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中医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科技函〔2025〕261号)要求,开展伦理审查工作,进行伦理委员会及临床研究项目的备案。
伦理审查材料参加学校遴选阶段无需提交,通过遴选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在系统填报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管理系统并把原件装订纸质版材料中报送。未通过伦理审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
(请注意,所有项目“伦理审查报告”和“伦理承诺书”资料是二选一)
1.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伦理审查报告。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方为有效。涉及人的试验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的,则联系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出具。涉及人的试验在合作单位方进行的,则由合作单位出具伦理审查。
2.“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涉及人但不是临床病人的申请项目需填写《伦理承诺书》(附件4),不涉及人的填写《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说明》(附件5),获项目推荐资格公示后,当天发送电子版到科学技术部邮箱至邮箱:gykjc2065@163.com,由科学技术部统一申请盖章。
(五)有外单位合作的申报者,请自行提前准备好合作协议书,《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附件6)。签订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六)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电子邮箱:gykjc2065@163.com
附件:
1.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书(模板)
2.2027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形式审查表
4.伦理承诺书
5.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说明
6.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
科学技术部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