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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编辑: 霍务贞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3-24   浏览:


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申报 2027 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27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内容

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不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者须经2位高级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3.同一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已获(在研或已结题)广东省中医药局同类别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5.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三)中医药临床研究

1.按照《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医疗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中医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科技函〔2025〕261号)要求,涉及中医药临床研究”的项目,申报项目须经申请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及协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伦理审查报告》

2.医药干预性研究申请人需为我校附属第一医院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开展中医药干预性研究 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申报流程

(一)我校限额申报28项,在全校范围内征集,若征集数量超过28项,由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公示、推荐。

(二)账号开设  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使用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zyky.gdmde.net/ ), 实行网上申报。获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报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获得推荐资格后由负责人填报《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账号开设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kjc2065@163.com。科学技术部将根据申请表新建账号。申报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获取账号后需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三)在线填报  项目申报负责人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验证章), 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研究中涉及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书中如有保密内容,不得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请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提交纸质材料并单独封装。

(四)纸质版提交 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 项目申负责人下载申报书 PDF 文档(带水印码)、打印、签一式两份,形式审查表一式一份。由承担单位统一收集提交至科学技术部408室。由科学技术部统一申请盖章。

(五)盖章版材料上传系统  申报书及形式审查表由科学技术部统一盖章后下发,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申报书纸质版、形式审查表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纸质版及扫描件与系统填报内容文件须保持一致。

三、申报过程各时间节点

(一)项目征集、遴选

参加学校评审遴选纸质版材料报送:

1.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一式三份,简单装订。学校遴选阶段,本通知“注意事项”要求的附件都不需提供。

2.2027年度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份,加盖承担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由承担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到科学技术部408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ykjc2065@163.com。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4月8中午12点。

(二)系统提交

获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除附属第一医院均无需承担单位审核。网上申报提交承担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58中午12点。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

项目申请书系统提交,通过审核后,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1.项目负责人打印有水印号的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伦理审查报告/伦理承诺书等附件为原件,简单装订;另一份长尾夹夹住),签字,合作单位盖章。

2.《形式审查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自行审核打勾

以上材料请于20265月13中午12点由承担单位统一提交至科学技术部408室, 由科学技术部统一盖章。

(四)盖章版材料上传系统

申报材料盖章件扫描版上传系统截止时间为20265月21下午4点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研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7年1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结题。

(三)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一般分为立项资助(资助经费1万元,0.5万元)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内容、目标及经费一经立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批准经费不足,缺口部分项目负责人自行补足。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需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药大〔2025〕139号)规定,预算7%作为科研公共资源占用费和管理费。

(四)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医疗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中医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科技函〔2025〕261号)要求,开展伦理审查工作,进行伦理委员会及临床研究项目的备案。

伦理审查材料参加学校遴选阶段无需提交,通过遴选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在系统填报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管理系统并把原件装订纸质版材料中报送。未通过伦理审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

(请注意,所有项目“伦理审查报告”和“伦理承诺书”资料是二选一)

1.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伦理审查报告。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方为有效。涉及人的试验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的,则联系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出具。涉及人的试验在合作单位方进行的,则由合作单位出具伦理审查。

2.“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涉及人但不是临床病人的申请项目需填写《伦理承诺书(附件4),不涉及人的填写《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说明》(附件5,获项目推荐资格公示后,当天发送电子版到科学技术部邮箱至邮箱:gykjc2065@163.com,由科学技术部统一申请盖章

(五)有外单位合作的申报者,请自行提前准备好合作协议书,《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附件6)。签订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电子邮箱:gykjc2065@163.com


附件:

1.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书(模板)

2.2027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形式审查表

4.伦理承诺书

5.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说明

6.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

科学技术部

202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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