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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市胸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暨2026 年度科技托举项目申报指南

编辑: 谭锦莉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14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院与广东药科大学交流合作,营造临床驱动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氛围,孵化和形成更具竞争力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开展校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暨2026年度科技托举项目申报工作。

鼓励我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医护人员与广东药科大学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结对子,支持学科交叉、医工融合。该联合培育基金项目采取双负责人、双单位负责制,一方为广东药科大学附属广州胸科医院人员,另一方为广东药科大学人员。在广东药科大学科研人员的帮扶下,开展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以解决临床科学问题为主要目标,共建前沿科研项目。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资助四大类项目,共投入 100 万元,分别为: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托举专项:不超过 3 个,每个项目资助 20 万。

2.省自然科学基金托举专项:不超过 2 个,每个项目资 10 万元。

3.临床托举专项:不超过 5 个,共资助 12 万元,项目资助金额待立项后决定。

4.护理托举专项:不超过 5 个,共资助 8 万元,项目资助金额待立项后决定。

5.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二、申报要求

(一)广州市胸科医院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为本院全职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科研能力,能保障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

2.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修养,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托举项目者,需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且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排名最后)发表至少 1 篇中科院 2 区以上 SCI 论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

4.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托举专项者需符合省自然申报要求;

5.临床托举专项限医疗医技人员申报,护理托举专项限护理人员申报,年龄及职称不限。

(二)广东药科大学

项目申请人有相关工作前期研究基础,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近三年来有市级及以上课题立项或国内外高质量文章发表。通过该项目孵育,有望帮扶广州市胸科医院人员获市厅级及以上课题(纵向资助类)立项。

(三)其他

原则上不受理已有在研科技托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项目的申请。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课题结题时未达到上述预期成果要求,取消项目负责人医院资助的科技项目申报资格 5 年,暂停医院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外出学术会议及培训(含进修)1 年。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从 2026 6 月起计算。

三、其他事项

请查看附件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市胸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暨 2026 年度科技托举项目申报指南。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药科大学

            科学技术部 谭 锦 莉 :020-39352400

       (二)广州市胸科医院

            科教科 赖童、苏铎华:020-83590406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市胸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暨 2026 年度科技托举项目申报指南

2.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市胸科医院联合培育科研基金2026年度科技托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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