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郑聚荧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5-09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广东省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539号,)链接如下: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889795.html,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聚焦制造业当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战略任务,引导广东省用人单位更好地吸引、集聚、用好外国专家,进一步发挥外国专家对广东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支持省内用人单位先行投入资金服务保障外国专家,省科技厅按照项目绩效予以后补助。

本年度设立高端外国专家和外国青年人才两个专题(具体见附件1),设立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先支持领域(具体见附件2),补助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实施的项目。

(一)高端外国专家专题:支持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等外国专家在粤开展前沿科学探索、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养、产业技术研发及战略决策咨询等工作。

(二)外国青年人才专题:支持具有高水平科研潜质的优秀外国青年人才在粤长期稳定开展科研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条件

应当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且实质性参与了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外国专家本人或与外国专家合作的中方团队成员,鼓励外国专家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限制要求

1.学校限申报15项。

2.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每位外国专家限申报1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外国专家有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个人类或平台类)尚在执行期;

2)外国专家已获得2025~2026年海外名师项目立项资助;

3)项目违背科技伦理规范的;

4)项目负责人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

5)其他应不予资助的情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申请人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外国专家必须满足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和附件2中的优先支持领域,所提供附件要满足附件3形式审查要点及其材料要求,并提供必要的中文说明。

四、时间安排

个人在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5日17:00,逾期不受理。申报数量如超项,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评审。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郑聚荧;39352064

                           科学技术部
                            2026年59




上一篇:关于征集2027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征集2027年度国自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州)和广州市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