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智能化制造及临床研究
围绕制剂研发、制造和评价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处方工艺智能优化、在线监测与质量控制、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适配、制剂质量评价、临床合理用药评价、体内外相关性研究以及临床前与临床评价关键方法研究等。
三、申报对象
本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企业研发单位,鼓励外单位科研人员牵头申报。申报项目应结合广东省药物制剂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技术平台和资源条件,体现联合研究和协同创新特色。
四、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较强的科研组织实施能力。
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本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方向,具有较强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预期成果可考核。
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医协同创新。
涉及伦理审查、生物安全、实验动物管理、知识产权等事项的,须按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申报材料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五、支持方式
本次开放课题坚持“公开申报、择优支持”原则,不设统一资助金额。申请人可根据研究任务实际需要,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和研究目标,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实验室将根据项目研究水平、创新价值、实施基础及平台匹配情况,采用后资助方式——即申报人在发表论文时将重点实验室列为署名单位,实验室再根据成果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对推荐单位能够提供配套资金支持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六、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时间以立项通知书或任务书约定为准。
七、预期成果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标准或新评价体系;
临床转化、产业合作或成果应用成效;
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及平台合作成果。
八、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开放课题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开放课题任务书;开放课题申请书等。
九、遴选程序
实验室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必要时可进行答辩或补充论证,综合确定立项项目。
十、成果标注与管理要求
项目执行期间形成的论文、著作、专利、标准、成果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均须标注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信息。统一标注格式如下:
中文:本研究为广东省药物制剂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
英文: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gram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for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Item number ___________.
项目承担人应接受实验室对课题实施过程的管理,并按要求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材料。
项目结题时应提交研究工作总结、成果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支撑文件。
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项目任务书约定执行。
对存在科研失信、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实施项目等情形的,将视情况终止项目,并取消后续申报资格。
十一、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以下地址,以邮寄时间为准。
联系人:班俊峰,020-39352506
电子材料发送邮件:banjunfeng@163.com
申报书提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科技楼
其他未尽事宜由广东省药物制剂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广东省药物制剂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