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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科研平台清理梳理及信息统计备案工作的通知

编辑: 余静辉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01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夯实科研创新支撑体系,理顺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管理台账,全面提升学校科研平台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现有科研平台全面清理、梳理、规范建档及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进行全覆盖排查梳理,全面摸清平台人员配置、场地资源、运行现状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科研平台标准化管理台账,切实盘活科研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攻关中的核心支撑作用。

二、统计范围

全校所有正式立项、备案运行的各级科研平台,涵盖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工作站等各类科研平台(具体平台清单见附件)。

三、统计填报内容

各单位须逐一对所辖科研平台进行核查统计,完整、准确填报以下核心信息,确保数据真实、无遗漏、无差错:

1. 平台基础信息:平台全称、立项级别、立项时间、依托单位、平台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运行状态(正常运行/暂停运行)。

2. 人员归属规则:每名人员仅归属一个实验室(有多个平台的负责人除外),各实验室科研成果不得跨实验室重复申报、重复统计。

3. 实验室场地信息:精准填报平台所属实验室具体门牌号、所在楼栋楼层、场地具体位置。

4. 场地面积信息:如实统计平台实际使用占地面积。

四、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单位是本次科研平台清理统计工作的责任主体,须安排专人牵头负责,全面摸排本单位所辖科研平台情况,杜绝漏报、错报、瞒报、不报等情况。

2. 各单位在统计信息的同时,同步开展平台管理自查工作,重点排查平台人员管理、场地使用、日常运行、台账归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不规范事项逐一梳理、立行整改,实现平台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3. 所有填报信息须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一经上报将作为学校科研平台常态化管理、考核评优、资源调配的核心依据。

五、材料提交要求

1. 各单位严格对照统计内容,如实填写《广东药科大学科研平台信息统计备案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同步报送。

2.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5:00。

3. 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至科技部4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ykejichu01@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单位】科研平台信息统计材料。

六、其他事项

本次统计结果将作为学校科研平台动态管理、资源整合、整改清理、年度考核及后续立项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信息填报不实、管理落实不到位、长期闲置无效运行的科研平台,学校将统一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处理。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065

附件:广东药科大学科研平台信息统计备案表

 

                                       科学技术部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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