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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心项目征集通知(第四批)

编辑: 夏亚莉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18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高校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赋能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港澳大湾区中心(简称中心)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征集生物医药领域具有显著的应用前景和商业价值的科研转化项目。

一、征集方向

本次重点征集“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小分子与多肽药物”、“蛋白药物”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技术与产品。

二、征集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单位应为国内注册的科研院校、高等院校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港澳地区相关机构,或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配套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此前已申报但未通过的项目,可在优化项目数据内容后,重新参与本次申报。

  (四)进入二轮答辩的小分子多肽及蛋白项目可在原申报项目基础上补充数据,更新项目阶段,对项目阶段升级的项目,与新一批项目共同参与线下评审。

三、项目分类

  (一)种子项目:具有较高的转化潜力和临床应用价值,具有充分的数据证明产品或技术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的早期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项),资助周期两年。

  (二)重点项目:即已经完成概念验证,在细胞与动物水平充分证实产品或技术的有效性,具有明确的药代、药动、毒理实验结果,基本完成工艺开发,具备快速申请进入临床研究的重点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项),资助周期三年。

  (三)重大项目:即已拿到IND临床试验批文,开展了临床实验,并有良好临床数据的重大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项),资助周期三年。

  注:

      1. 细胞治疗与基因治疗项目界定参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备案指导清单》。

      2. 组织器官治疗新技术,微生物治疗新技术按细胞治疗方向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请申报团队按要求填写《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港澳大湾区中心(广州)项目申报书》,同时为进一步打通高校成果转化落地中心的流程,现中心附上《项目合作说明》,扫描件连同项目申请书同步发送。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发送至邮箱:xiayali@gdpu.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生物医药项目征集-二级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107上午1200

  (三)评审遴选: 由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主要就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成熟度、临床需求满足程度、团队及技术优势、技术的市场竞争性、商业化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风险因素、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申报单位财务状况及经费筹措能力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系人:夏亚莉   39352058


 附件1 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广州)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 关于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广州)项目合作情况说明.docx


                                                  科学技术部

                                                 2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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