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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编辑: 霍务贞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10-14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创新协同,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启动2026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本专题支持广东创新主体联合香港合作伙伴开展科研和成果产业化合作。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香港创新科技署联合实施,双方同步发布指南组织申报,经独立评审,对双方同时支持立项的项目,由双方分别资助各方创新主体。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书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项目负责人2026年度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当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违背科技伦理规范的。
  7.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平台注册。无个人账号的请企业微信联系科学技术部郑聚荧开设系统账号。

(三)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校内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2月1日17:00。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任务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部401室。

四、伦理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实验动物伦理

2026年11月10日前,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并交到学校实验动物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二)临床医学伦理(含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

2026年11月10日前,根据要求(附件5)将所需材料以“2026粤港科技+学院名称+姓名”发至张医生邮箱gylunli@163.com,由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统一审议,逾期不再受理。

(三)2025年度财务报表请联系科技部郑聚荧

(四)须提供广东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职证明(须能体现为全职人员)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1)参保证明办理途径(参考):粤省事(微信小程序、APP)一选择“社保·就业”一社保凭证一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根据提示申请办理。(2)请优先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下载”。须包括单位名称(证明底部的说明文字中有单位编号和对应的单位名称)、参保人姓名、证件号码、验证码(或条形码等)信息,社保机构公章。检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为0。

(五)粤港双方合作伙伴就同一个项目各自作为牵头申报单位分别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香港创新科技署申报,单方申报无效。

(六)双方牵头或参与申报的单位必须至少有 1 家为广东或香港企业。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86-020-81567257、83561424、83562716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政策咨询):+86-020-83163680
    (三)学校科学技术部,霍务贞:39352065


附件:

  1.2026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2.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清单

  3.形式审查要点及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4.常见申报问题

  5.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表

  6.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资料



科学技术部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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