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方案的公示
广药大科公2026年第9号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广东药科大学科技产业开发与合作管理办法》(广药大[2019]16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科技成果名称 |
名称(专利号:) 1.橙皮苷的用途及含有橙皮苷的药物组合物(专利号:ZL 201610634618.2) 2.美白、抗衰老、抗过敏的橙皮苷组合物及用途和制剂(专利号:ZL 201610892623.3) |
成果种类及转化方式 |
专利转让 |
转化收入及取得时间 |
上述项目于2023年6月到账900万元。 |
奖励人员信息 |
姓名:郭姣、胡旭光、朴胜华、贝伟剑、胡因铭、罗朵生、荣向路、雷自立、肖雪、王乐旬、王玮璇、朱青、杨祎琦、李坤平、陈智权、刘倩、闫美玲、张越、邵晓奇、李博、龙勤强、王超、王乐琪、鲁春丽、肖炜、李凤霞。 |
现金奖励信息 |
900万到账经费扣除:学校及院部分90万元(占比10%),另捐给学校190万元,留作研究经费198万,422万元作为现金奖励。 分配方案如下:郭姣提取341.7079万元,胡旭光提取40.00万元,朴胜华提取4.3796万元,贝伟剑提取4.3796万元,胡因铭提取4.3796万元,罗朵生提取4.3796万元,荣向路提取3.7956万元,雷自立提取2.3358万元,肖雪提取2.3358万元,王乐旬提取1.7518万元,王玮璇提取1.4599万元,朱青提取1.4599万元,杨祎琦提取1.1679万元,李坤平提取1.4599万元,陈智权提取1.0219万元,刘倩提取0.7299万元,闫美玲提取0.7299万元,张越提取0.7299万元,邵晓奇提取0.7299万元,李博提取0.5839万元,龙勤强提取0.5839万元,王超提取0.5839万元,王乐琪提取0.5839万元,鲁春丽提取0.2920万元,肖炜提取0.2920万元,李凤霞提取0.1460万元. |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
NO:2023440003000516 |
若对上述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分配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9日)内向学校科学技术部书面实名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 020-39352400
科学技术部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