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接广东省卫生厅通知,201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积极组织本部门老师做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于本项目为限额申报,学校经研究规定:(1)凡是获得过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基金项目的老师不允许申报本次项目,有在研未结题的厅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以下(含副高)技术职称,其中,面上基金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 35周岁(1984 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二、申报内容
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和计生工作(不含中医)中的重点科技问题,所有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为2019年7月1日。
三、组织方式
二级学院限额推荐。本次申报学校仍旧采取二级单位终审评审方法。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见附表)组织评审,获得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由科技处统一审核申报资格,符合条件者发放系统登录账号。二级单位应于2018年10月16日前提交《201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附件2)和《参与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注意:申报人和参与人员名单有重复的自行检查删除),一式1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zkjc@126.com。逾期未收到二级单位的相关表格,视为放弃申报。附属一院、附属二院只需提交《201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附件2),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可自行给申报者和参与者建立账号。
网上申报、审核及推荐。获得资格的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http://kyjj.gdwskj.cn),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网上申报和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下午5 时,即项目申报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帮申请者提交申报书,逾期系统关闭,无法提交。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原件、复印件在封面注明),用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于2018年11月19日前递交至科技处402室,我处不受理个人报送。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经费预算不超过1万元,且须合理分配(管理费为5%)。
承担单位意见由二级单位负责填写,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3.推荐单位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报”和日期,由科技处盖章。
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需要使用实验动物的,应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请需要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的老师提前联系实验动物中心张老师或曾老师,39352152)。
5.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7〕17号)的有关要求,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需要对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需要进行伦理审查的,请自行提前准备,并将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1)如果申报的课题实验对象为人的(收集标本等),需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证明。(请需要开具伦理证明的老师提前联系我校附属一院医务部张医生,电话61321847)。
2)若不涉及到人,请在生成的申请书“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一栏填写不需要,并加盖所在部门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6.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病原微生物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请开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实验活动备案证明(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资格证书),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7.有外单位合作的申报者,请自行提前准备好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模板请从科技处网站下载区下载(“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签订完毕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8.原则上一经提交,不予退回,确定需要退回修改,请与
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联系,由二级单位汇总名单后,通过QQ(以便留底)向学校科技处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确要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原则上只允许退回1次。
五、特别提醒
1.各二级单位须在申报项目前,完成二级单位信息更新工作。
2.具有独立法人的二级单位(例如我校的附属一院,附属二院)可自行给申报者和参与者建立账号,因此申报的项目中,参与人员涉及到附属一院、附属二院或其他合作单位的,务必要告知该单位给予参与人员建立账号,参与人员在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系统中才能调取到该参与人员信息。
3.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5.由于项目较多,申报者提交后请留意系统中申请书的状态变化,不需要致电科技处催促审核。
六、常见问题收集:
答:项目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答:有合作单位的必须盖双方单位公章。附属第一医院和附属第二医院由于是单独法人单位,所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合作单位(但暂时不要求签订合作协议)。
答:如果申报的课题实验对象为人的(收集标本等),需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证明。请需要开具伦理证明的老师提前联系我校附属一院医务部张医生,电话61321847。若不涉及到人,请在生成的申请书“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一栏填写不需要,并加盖所在部门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如果实验对象涉及到动物,请参看通知第三条第4点办理。
答:申报人纸质材料必须在申报受理状态(“等待接收纸质件”)方可打印(即下载以后能生成水印才打印交给二级单位盖章)。
答: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注意:原件请在封面注明(递交),用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申请人及其项目组主要成员已全部亲笔签字,“承诺书”部分要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有合作研究单位的要已加盖其单位公章。
6、问:有合作单位的如何建账号?
答:申报单位中,具有独立法人的二级单位(例如我校的附属一院,附属二院)可自行给申报者和参与者建立账号,因此申报的项目中,参与人员涉及到附属一院、附属二院或其他合作单位的,务必要告知该单位给予参与人员建立账号,之后参与人员要在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附件1:201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下载
附件2:201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下载
附件3:参与人员名单汇总表下载
科技处 2018-9-27
附表:
201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名额分配表下载
单位名称
| 分配名额
| 单位名称
| 分配名额
|
药学院(含重点实验室1名)
| 4
| 公卫学院
| 2
|
中药学院
| 2
| 医药商贸学院
| 2
|
新药研发中心
| 2
| 化工学院
| 2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2
| 护理学院
| 1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4
| 临床药学院、整合药学院、整合药学研究院
| 2
|
中药资源学院
| 1
| 实验动物中心
| 1
|
健康学院
| 1
| 中医药研究院
| 1
|
图书馆
| 1
| 附属门诊部
| 1
|
食品学院
| 1
| 附属第一医院
| 8
|
中医学院
| 1
| 附属第二医院(云浮中医院)
| 1
|
合计
| 40
|
附表说明:
1.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以及行政教辅部门老师回归到各二级单位申报。
2.各二级单位之间不能擅自互相占用或转让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