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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受理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学研究一般专项)申报的第一轮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06-11   浏览:

作者: 发布日期:2017/5/22

关于学校受理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学研究一般专项)申报的第一轮通知

关于学校受理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学研究一般专项)申报的第一轮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科创委已发布2018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2018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情况较往年有所变化,我校列入试点单位,要求我校组织” 2018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科学研究一般专项)”项目申报工作,今年拟支持5项。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备注:由于学校网站无法挂网,该通知已于2017年5月15日通过各二级单位发布,现为补发通知):

一、 校内申报程序

1、 由于本次申报为二级单位限项申报项目,校内申报程序首先是申报者根据指南要求和条件,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二级单位考核申请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根据申报情况,筛选出符合学校要求名额,由二级单位向学校推荐,最后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即:申报者→二级单位→学校科技处→市科创委。

2、 二级单位推荐截止时间5月19日上午11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至xmzkjc@126.com信箱,发送主题请标明:二级单位名称+广州市计划项目。恕不接受个人发送,由于涉及到项目筛选,逾期未交作弃权处理。

3、 申报者是否获得申报资格由科技处网站发布通知,接通知后获得申报资格者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建立帐号密码(请向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索要),方能登陆广州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正式申报书。项目申报人(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专项及编号,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5月30日前提交至二级单位,并通知二级单位审核提交;待生成申报书正式稿后,6月2日前项目申报人打印正式稿签名并盖章后,将全套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同时准备好相关PPT(8分钟内),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论证会,项目申报者以PPT形式进行申报陈述(详细通知请等待科技处发第二轮通知)。

二、 限项要求

药学院、基础学院、中药学院、生科院、临床学院(含附属第一医院)限报2项,其他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

特别提示:

(1)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指2017年5月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下同)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3)有在研的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本次项目。

三、 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肖明珠 39352065

附件:二级单位汇总表

科技处

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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