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的通知”,(详阅附件):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二、具备推荐及自荐资格的单位及个人
申报广东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
1.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推荐参评项目和发明人:
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惠州市科技局;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以联名推荐一项熟悉技术领域的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每名院士推荐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不超过1项);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每个协会推荐项目、发明人各不超过1项)。
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1项参评项目。
3.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
请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老师申报,请欲申报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的老师,认真阅读申报通知(见附件),并将申报意向告知本部门科研秘书,相关二级部门汇总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名单于5月24日前告知科技处,以便具体安排相关事宜。
联系人:霍务贞
联系电话:39352065
附件: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申报附件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