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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的通知”

编辑: 霍务贞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5-14   浏览: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的通知”,(详阅附件):

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二、具备推荐及自荐资格的单位及个人

  申报广东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

  1.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推荐参评项目和发明人:

  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惠州市科技局;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以联名推荐一项熟悉技术领域的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每名院士推荐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不超过1项);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每个协会推荐项目、发明人各不超过1项)。

  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1项参评项目。

3.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

请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老师申报,请欲申报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的老师,认真阅读申报通知(见附件),并将申报意向告知本部门科研秘书,相关二级部门汇总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名单于524日前告知科技处,以便具体安排相关事宜。

联系人:霍务贞        

联系电话:39352065                      

附件: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申报附件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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