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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 肖明珠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0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系统申报

(一)认真阅读《关于发布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0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相关模板请查看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的通知(http://www.gzsi.gov.cn/gzsi/xxgk_zwdt_tztg_wjgg/201909/73b92f324afa451ba86908087630ba81.shtml)。

(二)首次申报的老师从所属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在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老师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若忘记账号密码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三)系统申报截止时间:

2019924日下午16:00前:申报者在系统提交完毕。

2019925日下午16:00前:申报者所属二级单位在系统提交完毕。

提交项目后,如果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请提醒所属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如果状态为“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请提醒学校财务处审核;如果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项目已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学校科技处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和申报者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执行

二、纸质材料

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入围会议评审的须提交纸质材料。立项信息请留意省科技厅或学校科技处网页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注意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

(二)项目合作协议,请自行提前OA向学校校办申请盖公章,并盖好合作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在系统上传。

(三)原则上一经提交,不予退回,请申报者提交前打印PDF版本出来仔细校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回修改,请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由科研秘书联系校内负责人。

(四)请注意限项条件。

1.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19630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2.申报单位存在201812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审查。

四、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83322975(人工智能应用示范专项、新材料专项、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专项、重点专项);2293258922933888-6784(智能网联汽车专项)

校内联系人:商道真,肖明珠,020-39352065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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