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粤教思函〔2016〕3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省级学校德育项目立项的通知》(粤教思函〔2017〕25号)要求,我校2016年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1项、2017年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2项、2017年省级学校德育科研课题9项,研究期已满。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本单位相关老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照《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附件2),于2019年11月13日前将整套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材料一式五份交由二级单位汇总后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开展相关课题结项鉴定。
二、2016年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未能如期结项的,将依照规定予以撤销。2017年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及2017年省级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未能如期结项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提交至科技处审核,可申请延期一年,此表格需提交至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备案。
三、课题研究被撤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撤销项目资助经费需要追回,作为学校教育科研发展经费留用,并报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备案。
四、2018年度德育实践类课题已完成项目研究需结项的老师也可提交材料,科技处统一组织评审。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400
附件:1.2016-2017年需要结题项目清单
2.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
3.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材料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