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老师们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范围
专项研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1+ 1+9"工作部署以及我省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开展,分为以下四个专项 。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主要围绕党内法规基本理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法规制定执行评估等方面开展。
(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 ”问题研究: 主要围绕教育、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 主要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重要的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
以上四个专项我校各限额申报5项,拟1万/项。文科类单位各专项限额申报2项,自然类单位各专项限额申报1项。文科类单位指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医药商学院、图书馆。其他单位为自然类单位。
专项研究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 属省级科学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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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项要求
申报 2019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人文社科类)的老师不能同时申报该专项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二)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三)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 不得重复申报 。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 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五)项目申报人根据专项项目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六)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程序和时间
各类申请书模板(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 76.75.91/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在网页页面的末端,根据所报类别选择下载。
由于本次是限项申报,所有项目需进行校内遴选,请各位老师留意时间截点。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9年11月19日(周二)中午12点前,各二级单位递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同时递交电子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发送到科技处邮箱gykejichu01@126.com。
注意:所有材料请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邮件或递交纸质件。同时递交项目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二)2019年11月25日(周一)前,科技处网站公示获得申报资格名单。公示后,获得申报资格者请进(http://202.116.224.17)填写申请书,帐号和密码请向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索要。
(三)2019年11月28日下午4点前,申报者在系统提交申请书,上传后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提交。
(四)2019年12月2日中午12点前,递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400
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 :400-800-1636, suppo1i@e-plugger.com。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