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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科技厅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的通知

编辑: 肖明珠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印发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与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项目共设2个专题。

专题一: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100/项;

专题二: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100/项。

认真阅读《申报指南》(附件1),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通过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有关资料(附件2)。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62717:00

() 限项要求

1.按照省科技厅要求,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2.各专题具体申报限项条件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其中,专题二的牵头申报单位应在“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中(附件3),或者是特区政府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非牟利研发机构。

() 纸质材料

本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经竞争性专家评审后,按程序报批纳入项目库管理。

本专题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再报送合同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至省科技厅。

() 注意事项

项目合作协议,请自行提前通过OA审批后加盖学校公章,同时,盖好合作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在系统上传。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道真 020-39352065

 

 

附件1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与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0~2021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与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项目)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3: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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