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0 年度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编辑: 肖明珠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

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粤卫办科教函〔202021 号)要求,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分为推广项目和案项目。已申报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备案项目。

认真阅读《粤卫办科教函〔202021 》文件(附件1),严格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或备案材料

一)推广项目

1. 技术推广范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兼顾县级公立医院和村卫生室,能有效提升基层卫技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规范化诊疗,满足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和群众的服务需求。

2.技术须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适合县(市、区)级及以下农村及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3.技术推广单位须为研发(或引进)及应用该项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4.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 年以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如获立项,具备自立项之日起在省内推广的条件和能力

5.本次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范围不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类技术。

6.已纳入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基本信息库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不再受理申报,可继续滚动推广。

7.申报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请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性论证和伦理审查,我校只推荐通过安全性论证和伦理审查的技术项目。该项目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论证立项后,择优补助。

二)备案项目

适宜技术推广备案项目,请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学术论证和伦理审查,其中学术论证应包括项目安全性论证内容,通过学术论证和伦理审查的技术项目方可报到科技处。备案项目需单位自筹经费进行推广。

安全性论证、学术论证的要求及表格见附件1,伦理审查由单位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通过 “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6862617:00

(二备案项目请准备备案材料,于2020年623交到我校附属第一医院,由附属第一医院遴选3-5项技术可靠、适宜性强、能够有效提高基层诊疗能力的推广项目,经专家论证及伦理审查后报科技处402室备案,再统一报送到省卫生健康委。

三、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资料通过学校审核后,打印纸质版《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于2020年76日二级单位统一交到科技处402室科技处统一申请加盖学校公章。

四、注意事项

如有合作单位,请签署项目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自行提前通过OA审批后加盖学校公章,同时,盖好合作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在系统上传。纸质件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后交到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道真  020-39352065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我校哲学社会科学调查调研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广东省、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