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见附件)要求,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
3.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须附论文修改说明。
二、成果要求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其中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
三、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0年5月1日(不含)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可以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若结项成果被判定为不合格,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资格。
4、一般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能超过35岁(1985年6月1日之后出生)。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于2020年6月28日上午10点前提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未建立账号的老师先进行信息注册并提交,再联系科技处进行审核。
(二)相关要求
1、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论证活页1份;申请岭南文化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7份;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2、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简介(活页)7份以及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3、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必须与网上提交版本一致,项目参与人员签名、专家推荐意见与签名务必手工填写。所在单位意见请填写“情况属实,同意申报”字样并落款日期。
4、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于2020年7月5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413办公室。
5、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400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年 6月11日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http://www.gdpplgopss.gov.cn/tzgg/202006/t20200601_10337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