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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编辑: 肖明珠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6-1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申报总体要求

(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见附件1),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与往年略有调整,请各位老师认真查看相关类别及要求。

(二)各类申请书模板(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根据所报类别选择下载)。

、申报项目类别、限项数和经费说明

(一)科研平台类(含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类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基地等)

1.特色新型智库

我校限2项,拟15万/项 (各二级部门限报1项)。

2.今年我校拟组织自然科学或者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实验室申报,我校限1项,拟50万/项 (各二级部门限报1项)。  

二)创新团队项目

我校限3项, 15万/项 (各二级部门限报1项)。

三)重点领域专项

申报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申报以课题的形式成立项目组,项目3名及以上具备申报条件的人组成。(各二级部门自由选择以下专题类型申报,每个二级部门合计限报2项)

1.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领域专项项目

我校限3项10万/项

2. 智能制造与新材料重点领域专项项目

我校限310万/项

3. 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专项项目

我校限6项10万/项

(四)特色创新类项目

各二级部门限报1项(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科类),各二级部门申报自然类项目还是人文社科类项目请自行决定。

1.自然科学类

我校限4项,7万/项

为鼓励我校老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积极性,提高中标率,本类项目具体限项要求如下:

1)曾申报2016-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且未获立项的老师,2020年入职的老师不受此项限制

2)未获得过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项目(科技类项目)

3未获得过2018-2020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

4)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符合以上条件老师可申报此类项目。

2.人文社科类

我校限2项,3万/项

本类项目具体限项要求如下:

(1)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五)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各二级部门限报1项(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科类),各二级部门申报自然类项目还是人文社科类项目请自行决定。

1.自然科学类

我校限4项,3万/项

为鼓励我校老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的积极性,提高中标率,本类项目具体限项要求如下:

1)曾申报2016-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但未获立项的老师,2020年入职的老师不受此项限制

2)未获得过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项目(科技类项目)

3未获得过2018-2020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5)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符合以上条件老师可申报此类项目。

2.人文社科类

我校限2项,1万/项

本类项目具体限项要求如下: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2) 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三、 限项及其它要求

(一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项目组包括负责人在内的前3位)申请和承担的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

(二已获得我校2014-2019年度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团队项目(第1-2大类)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申报本次项目。已获得我校2019年度广东高校省级重点领域专项(第3大类)的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1-2大类项目已获得我校2014-2019年度广东高校特色创新类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含教育科研类项目)(第4-5大类)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申报本次第4-5大类项目,但可以申报1-3大类项目

(三本次申报“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不得与现有的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基地)的名称、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

)关于项目负责人限项规定,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如果因项目负责人限项问题不符合规定,将取消其校内评审资格,该申报指标也取消,不接收二级单位递补。

二级单位之间不能私下转让申报名额,如若没有申报,视为主动放弃申报名额

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总数低于分配指标时,由科技处统筹分配给自然科学类相应级别的项目。

()各类项目先按照以上资助标准进行申报,立项后将根据省教育厅创强经费下达数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资助经费标准。

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程序和时间

由于本次是限项申报,所有项目需进行校内遴选,请各位老师留意时间截点。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0624日(周二)中午12点前,各二级单位递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同时递交电子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发送到科技处相关老师邮箱,详见联系人信息

(二) 所有材料请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邮件或递交纸质件。同时递交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三)202072日(周四)前,科技处网站公示获得申报资格名单。公示后,获得申报资格者请进(http://210.76.75.91/)填写申请书,帐号和密码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提供。

(三)202078日下午4点前,申报者在系统提交申请书,上传后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提交。

、联系人

(一1类平台肖明珠老师负责(39352065, 邮箱:gykjc2065@163.com )

(二2-5类的自然科学类项目,商道真老师负责(39352065,邮箱:gdykdx_sdz@126.com

三)24-5大类的人文社科类项目,余静辉老师负责(39352400,邮箱:gykejichu01@126.com )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612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20年度广东省教育厅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3.各类申请书模板(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下载,在网页页面的末端,根据所报类别选择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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