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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编辑: 霍务贞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04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卫办科教函〔202033号),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申报内容

(一)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要求,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方可推荐。

二、 限项条件

(一)由于本项目为限额申报,凡是获得过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基金项目的老师不允许申报本次项目,有在研未结题的厅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以下(含副高)技术职称,其中,面上基金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6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截点

(一)二级学院限额推荐

本次申报学校仍旧采取二级单位遴选学校推荐的方式。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见附表)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二级单位应于202011月19下午4点前提交《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附件1)和《参与人员(除去项目负责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注意:申报人和参与人员名单有重复的自行检查删除),一式1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kjc2065@163.com。逾期未收到二级单位的相关表格,视为放弃申报。附属一院只需提交《2020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附件1),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可自行给申报者和参与者建立账号。

(二)网上申报、审核及推荐

获得二级单位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由科技处统一审核申报资格,符合条件者发放系统登录账号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http://kyjj.gdwskj.cn),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网上申报和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11月27日下午5 时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避免因临近申报截止日提交、网络繁忙而导致提交不成功

(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申报项目在申报受理状态“等待接收纸质件”,方可下载申报书 PDF 文档,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项目组成员签名,承担单位(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原件、复印件在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每个项目1《形式审查表》(见附件3),20201210下午5点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02室。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承担单位意见由二级单位负责填写,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推荐单位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报”和日期,由科技处统一OA申请盖学校公章

(三)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需要使用实验动物的,应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请需要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的老师请通过二级单位遴选后,系统提交前联系实验动物中心张老师或曾老师,39352152)。

(四)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7〕17号)的有关要求,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需要对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需要进行伦理审查的,请自行提前准备,并将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1、如申报课题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1)采用流行病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收集、记录、使用、报告或者储存有关人的样本、医疗记录、行为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2)对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病理现象、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进行研究的活动;3)医学新技术或者医疗新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研究的活动。以上研究需依托附属第一医院进行的,需提供医学伦理审查证明,模板见附件4-1。请需要申请伦理审查的老师,于2020年11月19日下午4点前将伦理审查资料发送至邮箱:gylunli@163.com,初始审查通过后递交伦理审查资料纸质版至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伦理办(农林下路19号5号楼5209),收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伦理审查证明。联系人: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伦理办张医生,伦理办公室电话61338910。

如以上活动不是依托附属第一医院进行,须在申报时提交伦理承诺书(承诺书参考模版见附件4-2)。

2、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说明,由伦理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

(五)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病原微生物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请开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实验活动备案证明(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资格证书),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有外单位合作的申报者,请自行提前准备好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5。签订完毕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五、特别提醒

(一)各二级单位须在申报项目前,完成申报系统中二级单位信息更新工作。

(二)具有独立法人的二级单位(例如我校的附属一院)可自行给申报者和参与者建立账号,因此申报的项目中,参与人员涉及到附属一院或其他合作单位的,务必要告知该单位给予参与人员建立账号,参与人员在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系统中才能调取到该参与人员信息。

(三)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四)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原则上一经提交,不予退回,确定需要退回修改,请与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联系,由二级单位汇总名单后,通过QQ(以便留底)向学校科技处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确实要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原则上只允许退回1次。申报者提交后请留意系统中申请书的状态变化,不需要致电科技处催促审核。

(六)申报过程中有疑问,请详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6常见问题收集。若仍不能解决,请与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沟通,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问题后统一向科技处咨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务贞

电话:020-39352065

附件:

1.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xlsx

2.  附件2:参与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

3.  附件3:2021年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docx

4.  附件4-1:课题伦理审查申请资料.rar; 附件4-2:伦理承诺书.docx

5.  附件5: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doc)

6.  附件6:常见问题收集.doc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113

附表

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

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分配名额

单位名称

分配名额

药学院

3

公卫学院

2

中药学院

2

医药商贸学院

1

新药研发中心

2

化工学院

1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2

护理学院

1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4

临床药学院、整合药学院、整合药学研究院

2

中药资源学院

1

中医药研究院

1

健康学院

1

附属门诊部

1

图书馆

1

附属第一医院

10

食品学院

1

中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云浮中医院)

4

合计

40

附表说明:

1.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以及行政教辅部门老师回归到各二级单位申报。

2.各二级单位之间不能擅自互相占用或转让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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