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发展规划与法规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
根据《广东省“十三五”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7号)、《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3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要求,为加强“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绩效管理,请各归口部门对2017-2018年“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7-2018年立项,获得学校2018年度 “创新强校工程”经费资助项目,共151项(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项目结题一般采取材料验收结题方式,研究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利、研究报告等;经费超过30万的项目采取会议验收。
2.结题验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类》(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验收报告-平台类》(附件3),经二级单位审查、签署意见(部门盖章)后报送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送学校创强办。
三、成果统计
对2017-2018年度151项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进行成果统计,统计内容包括发表文章、申请或授权专利、获得奖励、出版著作/教材、人才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以创强项目为依托新增的各级各类项目等,平台类项目还需上报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情况。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成果统计表-汇总表》(附件4),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归口部门。请归口部门将电子版以“归口部门+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gdpuhgb@126.com
四、材料收集时间
请各归口部门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相关材料(一式4份,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部门、项目归口部门和创强办各一份)要求双面打印,经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和归口部门签字盖章后,由各归口部门收齐于2021年1月7日下午4:00前统一报送创强办(一式1份)。
联系方式一览表
NO. |
归口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创强办(科技处) |
黄国彪 刘 溪 |
22553 |
2 |
教务处 |
姚华刚 |
22037 |
3 |
研究生学院 |
刘彩红 |
22061 |
4 |
人事处 |
陈 钢 |
22070 |
5 |
发展规划与法规处 |
叶志明 |
22576 |
6 |
学科建设办公室 |
胡旭光 |
22038 |
7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兰 涛 |
22082 |
8 |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
张丕德 |
22630 |
9 |
图书馆 |
温玉琴 |
22362 |
“创新强校工程”办公室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2017-2018年 “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信息一览表
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结题报告-项目类
附件3: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验收报告-平台类
附件4: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成果统计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