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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人文社科类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的通知

编辑: 余静辉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24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推进我校集中清理到期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工作,同时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药大〔2017〕82号)有关规定,对到期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类项目组织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12月前到期的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其他年度已完成的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共建项目也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0年12月底~2021年1月初,按照科技处工作安排,提前一周另行通知具体时间。

三、结题验收形式

申请结题的项目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采取材料验收结题方式进行

四、结题验收材料

(一)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结题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和最终研究成果缩写版1份(约5000字,突出研究主要内容、发现的问题、对策建议,按以上顺序装订)

(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德育专项、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教育科学研究专项需提交的材料

结题报告书、立项通知、课题申报书、课题开题论证报告、课题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鉴定申请书、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研究报告、课题成果公报、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影响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按以上顺序装订)。各专项结题要求请查看相关项目的申报指南或鉴定实施细则(见附件2)

)起草结题验收评审意见

1、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填写《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2020)》(附件3)。

2、广东省教育规划项目按类别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会议鉴定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会议鉴定表》(附件4

起草的结题验收评审意见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负责人姓名,电子版发邮箱:gykejichu01@126.com。

五、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份,胶装,财务处盖章,统一由二级单位于2020年12月29上午10点科技处413室。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审查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材料是否齐全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400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年1222




附件:

1、2020年人文社科类项目需结题清单

2、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相关材料

3、《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2020)》

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会议鉴定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课题会议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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