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和结余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广药大〔2017〕84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14-2018年度已结题纵向项目结账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老师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已结题项目信息
科技处整理了我校2014-2018年度已结题纵向项目及科研平台信息(附件2-4),请各二级单位通知老师进行核对,以免出现遗漏或错误之处。如有错误,请于2021年1月10日前联系科技处。
二、结余经费结账处理
1、项目负责人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款项,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账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否则不予进行结账处理。
2、财务处将于2021年3月31日对已结题科研项目进行结账处理,结账金额为当日财务系统显示金额。
3、经费进行结账处理后,原经费账号不能继续使用。项目负责人需在2021年4月1日后,填写《广东药科大学科技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附件5),提出结余经费使用申请,由二级单位审核后,集中提交科技处、财务处审核,由财务处建立新账号,新账号会出现在原项目负责人财务系统中继续使用。
同一项目负责人通过结题验收的所有项目,其结余经费合并设立一个新账号。
4、项目负责人已退休的,经费进行结账处理后,结余经费可继续使用,或书面申请委托团队其他在职在岗人员主持使用;项目负责人已调离学校的,可书面申请委托团队其他在职在岗人员主持使用。
三、联系方式
(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等
刘溪 电话39352553
(2)广东省科技计划、广州市科技计划以及省、市其他类科研项目
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3)人文社科各类项目
余静辉 电话39352400
(4)科研平台类
肖明珠 电话39352065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附件1 《广东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广药大〔2017〕84号
附件2 我校2014-2018年度已结题省市级自然科学类纵向项目清单(已发科研秘书)
附件3 我校2014-2018年度已结题人文社科类项目清单(已发科研秘书)
附件4 我校2014-2018年度已结题平台清单(已发科研秘书)
附件5《广东药科大学科技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