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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 余静辉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2-04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21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具体通知请登录https://www.sinoss.net/guanli/tzgg/查看相关通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及申报指南组织相关老师申报,其中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涉及限项,二级单位辅导员人数6人(含)以上限额2项,辅导员人数6人以下限额1项。请于3月16日上午9点前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邮箱gykejichu01@126.com,文件名标注“学院+教育部专项(类别)”。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400  18102218255

温馨提示: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只能选择一类申报,否则视为超项。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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