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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立项项目申请书及合同书的通知

编辑: 陈阿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3-31   浏览:

各学院(研究所)、各单位

2021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已下达(粤基金字〔20214号),现就项目合同书签订及申请书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合同书签订、申请书提交流程

(一)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下载打印申请书与合同书,按要求签字打印(确认合同书最后一页已生成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科技项目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专用章”后,分别打印申请书、合同书一式2份,标准A4纸双面打印。合同书电子印章页需彩色打印)。申请书须附上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合同书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将申请书及合同书报送至科技处(行政南楼411室),由科技处统一申请加盖学校公章。

(三)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科技处通知学院领回已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及合同书。项目负责人在收到返回的材料后,将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合同书扫描成PDF文件(彩色扫描),在阳光政务平台分别上传申请书、合同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省基金任务(合同)书管理操作指引)。二级单位、科技处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审核。

二、时间安排

(一)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2021331日~4917:00

(二)电子版材料系统提交时间

2021424日前,二级单位需审核完毕并提交至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密切关注申请书及合同书审核状态,材料未通过审核被退回后及时修改并提交。当合同状态为合同签订完成时,合同签订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合同书内容不可修改,如需变更调整,须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出变更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阿丽 联系电话:020-39352553


附件1:省基金任务(合同)书管理操作指引

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信息表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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