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各单位:
2021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已下达(粤基金字〔2021〕4号),现就项目合同书签订及申请书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合同书签订、申请书提交流程
(一)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下载打印申请书与合同书,按要求签字打印(确认合同书最后一页已生成“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科技项目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专用章”后,分别打印申请书、合同书一式2份,标准A4纸双面打印。合同书电子印章页需彩色打印)。申请书须附上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合同书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将申请书及合同书报送至科技处(行政南楼411室),由科技处统一申请加盖学校公章。
(三)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科技处通知学院领回已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及合同书。项目负责人在收到返回的材料后,将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合同书扫描成PDF文件(彩色扫描),在阳光政务平台分别上传申请书、合同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省基金任务(合同)书管理操作指引)。二级单位、科技处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审核。
二、时间安排
(一)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2021年3月31日~4月9日17:00
(二)电子版材料系统提交时间
2021年4月24日前,二级单位需审核完毕并提交至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密切关注申请书及合同书审核状态,材料未通过审核被退回后及时修改并提交。当合同状态为“合同签订完成”时,合同签订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合同书内容不可修改,如需变更调整,须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出变更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阿丽 联系电话:020-39352553
附件1:省基金任务(合同)书管理操作指引
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信息表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