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函〔 2022〕22号)(附件1),学校现对此项目组织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面上项目
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
二、申报要求
我校限报40项,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分配见附表。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
2.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有在研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4.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终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5.在职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 二级学院限额推荐
本次申报采取二级单位遴选推荐方式。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见附表)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5月6日前提交《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二级单位+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ykjc2065@163.com。逾期未收到二级单位的相关表格,视为放弃申报。
(二) 网上申报、审核及推荐
1.账号开设。 科技处审核申报名单,确认申报资格后,申报人方可在线填报申报书。没有系统账号的,请在二级单位汇总表(附件2)表1中填写开设账号相关信息,由科技处统一在管理系统开设账号。
中医局科研项目要求项目参与人也均有系统账号,参与人需要开设账号的,请在二级单位汇总表(附件2)表2中填写开设账号相关信息,由科技处统一在管理系统开设账号。
2. 获推荐资格的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http://zyky.gdmde.net/),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二级学院审核。网上申报和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下午5时。
(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 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用铅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原件指的是:上传系统的附件材料的纸质版原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普通装订。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申报人纸质材料必须在申报受理状态(“等待受理”,有水印号码)方可打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于2022年5月30日4时前交科技处402室统一加盖学校公章。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3.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及《形式审查表》(见附件3),二级单位填写好,申报单位显示为二级单位的,由二级单位盖章,申报单位显示为学校的,由科技处统一盖章。
4. 二级单位递交时要注意检查水印、签字页和盖章页,所有签字必须完整,有合作单位的需提前盖好合作单位公章。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面上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面上项目申请经费按照1万元作预算,且须合理分配(管理费为5%)。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二)承担单位意见栏,显示承担单位为二级单位的由二级单位负责填写,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显示承担单位为学校的,由科技处统一盖章。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由科技处盖章。
(三)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需要使用实验动物的,应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附件4)(请需要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的老师提前联系实验动物中心张老师或曾老师,39352152)。
(四)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管理的通知》(粤卫函〔2018〕1819号)及有关规定,对于涉及人的研究的临床研究,需开展伦理审查工作,进行伦理委员会及临床研究项目的备案。伦理审查材料须报送原件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管理系统。未经伦理审查同意的项目,不纳入立项评审。
(请注意,所有项目“涉人”和“非涉人”资料是二选一)
1.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伦理审查报告。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方为有效。(2022年5月10日前根据要求将所需材料(附件5)以“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姓名”发至张医生邮箱gylunli@163.com,由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统一召开会议进行审议,逾期不再受理。
2.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需填写《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说明》(附件6),于2022年5月10日前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学院+项目负责人+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说明)发送到邮箱:gykjc2065@163.com,由科技处统一打印申请盖学校公章。负责人领回纸质版,签字上传至系统。
(五)有外单位合作的申报者,请自行提前准备好合作协议,《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附件7)。签订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六)申报书系统上一经提交,原则上不予退回,确定需要退回修改,请与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联系,由二级单位汇总名单后,通过QQ(以便留底)向学校科技处联系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确要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原则上只允许退回1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附表
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名额分配表
说明:
1、各二级单位之间不能擅自互相占用或转让名额。
2、附属第二医院(云浮市中医院)通过云浮市向上申报。
附件:
1.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2.2023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形式审查表
4.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表
5.涉及人的伦理审查申请资料
6.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说明
7.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
8.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 )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