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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编辑: 陈阿丽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10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启动该项目的申报。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限报数量、申报条件和经费说明

1.科研平台类: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上类别平台我校限报2项,拟50/ (各二级部门限报1项)。

2.创新团队项目:我校限报3项,拟15万/项 (各二级部门限报1项)。

申报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于2020-2022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重点领域专项: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各二级部门自行决定申报类别。我校限报12项,拟10万/项 (各二级部门限报2项)。

申报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于2020-2022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特色创新类项目:各二级部门限报1(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科类),自行决定申报类别。

 (1)自然科学类:我校限4项,拟7/

  本类项目申报人须符合如下条件:①曾申报过2020-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2年入职的老师不受此项限制; ②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人文社科类:我校限2项,拟3/项。

申报人须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立项资助。

5.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各二级部门限报1(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科类),自行决定申报类别。

 1)自然科学类:我校限4项,拟3/项。

本类项目申报人须符合条件如下:①曾申报过2020-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2022年入职的老师不受此项限制;②未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项目(科技类项目);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④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人文社科类:我校限2项,拟1/项。

本类项目申报人须符合条件如下: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②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立项资助。

(2)人文社科类:我校限2项,拟1万/项。

   本类项目申报人须符合条件如下: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②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立项资助。

二、限项及其它要求

1.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即项目组包括负责人在内的前3位)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

2.已获得我校2014-2021年度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团队项目(第1-2大类)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申报本次项目。已获得我校2020-2021年度广东高校省级重点领域专项(第3大类)的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第1-2大类项目。已获得我校2014-2021年度广东高校特色创新类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第4-5大类)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申报本次第4-5大类项目,但可以申报第1-3大类项目。

3.关于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如果因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问题不符合规定,将取消其校内评审资格,该申报指标也取消,不接收二级单位递补。

4.二级单位之间不能私下转让申报名额,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申报,视为主动放弃申报名额。

5.各类项目先按照以上资助标准进行申报,立项后将根据学校经费预算,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资助经费标准。

6.同一项目不得用于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不得直接将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用于申请该项目。

三、受理时间安排

1.2022530日(周一)中午12点前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限额遴选各类项目,并将遴选结果在本单位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请将公示结果与《项目汇总表》(附件2)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技处。因受疫情影响,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书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

2.202266日(周周一)前科技处网站公示获得申报资格名单。公示后,获得申报资格者请进(http://210.76.75.91/)填写申请书,帐号和密码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提供。

3.2022614日(周二)下午4点前申报者在系统提交申请书,上传后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提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阿丽,余静辉

联系电话:020-39352553020-39352400

联系邮箱:chenali@gdpu.edu.cn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年510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的通知

2.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厅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3.申请人真实性承诺函

4.各类申请书模板(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根据所报类别选择下载,系统开放时间为5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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