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的学科、人才和平台优势,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我省实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理论支撑,根据《广东省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老师们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规划项目分为三个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创新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教育服务支撑“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研究。
(三)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以上三个专项我校限额申报15项,拟1万/项。文科类单位限额申报4项,自然类单位限额申报2项,从事相关研究的职能部门限额申报1项。文科类单位指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医药商学院、图书馆。其他单位为自然类单位。
专项研究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 属省级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报 2022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人文社科类)的教师不能同时申报该专项项目。
5、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6、项目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7、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程序和时间
各类申请书模板(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系统5月18日开放)下载,在网页页面的末端,根据所报类别选择下载。
由于本次是限项申报,所有项目需进行校内遴选,请各位老师留意时间截点。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2年5月30日(周一)中午12点前,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限额遴选各类项目,并将遴选结果在本单位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请将公示结果与《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技处。各二级单位递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科技处413室,同时递交电子申请书(Word版),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发送到科技处邮箱gykejichu01@126.com。
(二)2022年6月6日(周一)前,科技处网站公示获得申报资格名单。公示后,获得申报资格者请登陆系统(http://210.76.75.91/)填写申请书,帐号和密码请咨询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三)2022年6月9日(周四)下午4点前,申报者在系统提交申请书。
(四)2022年6月11日中午12点前,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单位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科技处413室。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400
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 :400-800-1636, support@e-plugger.com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
2022年5月16日
附件: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材料